日喀则市藏语委办(编译局)机构设置情况


日喀则市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市编译局)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(为正处级建制,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,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。

一、主要职责

(一)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时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拟定全市藏语文和编译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负责全市学习、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指导、督促及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化管理。

(三)负责上级有关政策性、法规性、政令性文件和市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交办的各类文件材料以及市领导讲话、大型会议材料、各种学习材料的藏文翻译、校审工作。

(四)指导全市藏语文翻译业务,承担藏语文翻译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(五)组织、开展藏语言文字以及翻译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对外翻译学术交流工作。

(六)承办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和市藏语文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内设机构

根据上述职责,日喀则市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市编译局)内设3个科室(正科级)。

(一) 综合科

负责文秘、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信息、保密、安全保卫、对外交流、后勤保障和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;负责办(局)党群、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宣传教育、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等工作;负责各项经费、国有资产管理、综合统计等工作。

(二)翻译科

负责有关文件的保管、翻译、校对、审定和译稿归档工作;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有关资料;组织开展翻译研究,指导全市翻译业务;承担藏语文翻译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。

(三) 语言文字管理科

负责研究起草修改全市学习、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规划,指导并监督实施;承办藏语言文字工作日常事务;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藏汉社会用字的规范使用情况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通话的学习普及工作;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党政府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(包括集体和个体户)学习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;负责监督、检查和指导教育部门制定、实施藏语教学体系的总体规划、教学计划以及教材编写工作;负责监督、检查藏文新闻、藏文报、译制藏语影片等的翻译工作。